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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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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私人调查公司: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买且已付清购房款,则该房产属于婚前购买方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需进行合理补偿。
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并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按份共有。
婚后共同财产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婚后购买的房产或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通过竞价方式处理,出价高者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可以将房屋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平均分割。如果一方主张所有权,另一方放弃,则由主张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作价补偿。
法律依据: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这些法律条文详细规定了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形和处理方式。
通过以上原则和方法,可以确保在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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