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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外情调查:婚姻存续期分配的财产协议离婚是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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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外情调查:婚姻存续期分配的财产协议离婚是是否有效

一、婚姻存续期分配的财产协议离婚是是否有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即使在离婚之后仍具有效力。

然而,若有一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存在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等不当行为,则该协议将不被视为有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夫妻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后,如对财产分割事宜产生异议,要求撤销原有的财产分割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予以受理。经过深入调查和审理后,倘若未能发现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任何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那么人民法院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婚姻存续期间家暴报警有用吗

若您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遭受来自配偶的家庭暴力行为,可考虑向当地村委会、妇联等相关机构寻求帮助,并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必须明确的是,即使家庭暴力未达到法律意义上认定的犯罪标准,但公安机关有责任义务对施暴者采取适当的治安处罚措施。同时,如遇极其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您还具备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的期间内所签订的有关财产分配的协议,即便在离婚以后仍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然而,如果这份协议是建立在欺诈、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基础上所达成的,那么它将会被视为无效。当离婚后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的争议时,法院会予以受理并且进行深入的审查。若在此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则法院将会驳回相关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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